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京组发[2007]8号)精神,结合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办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以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9.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委员会
2009年2月20日
附:1.安徽中医学院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2.安徽中医学院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3.安徽中医学院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4.安徽中医学院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附1:
安徽中医学院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附2:
安徽中医学院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附3:
安徽中医学院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 同志为预备党员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共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 份。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 票 人(签名)
计 票 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4:
安徽中医学院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 同志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共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 份。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 票 人(签名)
计 票 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