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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发展党员登记表填写有关事项的说明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9-04 点击:

    关于新发展党员登记表填写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自2007年度起,报送发展党员材料需同时报送新发展党员登记表。现就新发展党员登记表填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发展党员登记表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党支部讨论、党总支审查后填写。

        二、新发展党员登记表应加盖党总支印章,同时需要报送电子文档,其格式为Excel表格。电子文档可发送至huqingah@sina.com。

        三、登记表内容与形式填写应规范、统一。单位栏填写党总支名称,如“机关第一党总支”;职别栏填写教工或学生;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及批准入党时间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如2000年1月1日出生,填写为“2000.1.1”;籍贯栏按省、市(县)填写,如“安徽合肥”。民族栏填写全称,如“汉族”。学历栏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为准,高中升入大学的,不论在读的本科还是专科,学历一律填写高中,专升本的填写专科。备注栏填写学生所在的班级。如“05中医一班”。

         请各单位认真按此要求填报新发展党员登记表,今后凡是没有填报新发展党员登记表的,一律退回,待材料补报齐全后再予审批。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