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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部分副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28 点击:

     

    校组〔2010〕3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机关各处室,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干部选拔方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部分副处级干部,现将《部分副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1:部分副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0年12月28日
     
    附件1:
    部分副处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职位及人数
        1、中医临床学院副院长1名
        2、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院副院长1名
        三、任职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有五年以上工龄。
        3、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四、竞聘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且具有干部身份(含两所附院)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任职条件”人员。
        五、方法程序
        严格按照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竞职演说及答辩、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公示、聘任等八个程序进行。
        1、公布实施方案。12月28日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职位和条件,凡愿意参加者于12月28—31日到组织部领取(或从组织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安徽中医学院竞聘副处级干部报名表》。每人可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报名结束后,由组织部对报名者逐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到本人。
        3、民主测评。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4、竞职演说及答辩。竞职演说的内容应包括个人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竞职演说的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每位时间不超过15分钟。竞职演说结束后,考核组成员可根据情况提出问题,由竞聘者进行现场答辩。考核组综合竞职演说和答辩情况给予当场评分,总分为100分。
        5、组织考察。学校党委根据竞职演说及答辩的得分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4人作为考察对象。
        6、党委讨论决定。学校党委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7、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8、办理任职手续。
        六、时间安排
        12月28日公布实施方案,宣传动员;12月28—31日报名;民主测评、竞职演说及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在纪委的监督下,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纪律要求
        1、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准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研究决定等情况。
        4、考核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5、参加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6、参加竞争的人员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