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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董光建等同志不再担任现职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9-04 点击:

     

     

    关于董光建等同志不再担任现职的通知

     

    校组〔2008〕4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党委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光建同志不再担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刘新华同志不再担任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卢明同志不再担任国资办主任职务;

    方向明同志不再担任中医临床学院副院长职务;

    沈德凯同志不再担任针灸骨伤临床学院副院长、针灸经络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沈晓明同志不再担任针灸骨伤临床学院副院长职务;

    金传山同志不再担任药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亚东同志不再担任社科部副主任兼直属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杨松涛同志不再担任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陆永诚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副馆长、机关第二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武义华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职务;

    夏伦祝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彭长林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曹奕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储浩然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委员会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