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光建等同志不再担任现职的通知
校组〔2008〕4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党委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光建同志不再担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刘新华同志不再担任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卢明同志不再担任国资办主任职务;
方向明同志不再担任中医临床学院副院长职务;
沈德凯同志不再担任针灸骨伤临床学院副院长、针灸经络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沈晓明同志不再担任针灸骨伤临床学院副院长职务;
金传山同志不再担任药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亚东同志不再担任社科部副主任兼直属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杨松涛同志不再担任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陆永诚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副馆长、机关第二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武义华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职务;
夏伦祝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彭长林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曹奕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储浩然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委员会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