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中党组〔2017〕26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校直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昂文平同志不再担任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展与规划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苏本江同志不再担任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展与规划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为久同志不再担任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周其艳同志不再担任组织部组织员(副处级)职务;
黄学武同志不再担任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孙梅同志不再担任人事处(职改办、人才交流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副处长职务;
李舰同志不再担任人事处(职改办、人才交流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副处长职务;
王鹏同志不再担任教务处(学位办)副处长职务;
颜贵明同志不再担任教务处(学位办)副处长职务;
冯祥同志不再担任学生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处长(副部长)职务;
周莉同志不再担任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友联谊会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李梦同志不再担任科技处(学报编辑部、中医药科学院综合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吴德玲同志不再担任科技处(学报编辑部、中医药科学院综合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骆昌权同志不再担任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副处长(副总经理)职务;
丁荣光同志不再担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郭铮同志不再担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卢明同志不再担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冯鑫同志不再担任工会副主席职务;
胡建鹏同志不再担任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副院长职务;
况执本同志不再担任中医临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陆翔同志不再担任中医临床学院副院长职务;
翟从永同志不再担任针灸骨伤临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刘自兵同志不再担任针灸骨伤临床学院副院长职务;
顾义俊同志不再担任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陈光亮同志不再担任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职务;
金晓琴同志不再担任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杨松涛同志不再担任医药信息工程学院院党总支副书记、委员、副院长职务;
丰志培同志不再担任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许晓燕同志不再担任护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叶伊琳同志不再担任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荣安同志不再担任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程新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朱淮同志不再担任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健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永先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彭长林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尚莉丽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鲍风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武镝同志不再担任第一附属医院总会计师(副处级)职务;
韩加生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曹奕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雷黎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韩为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蔡杰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杨永晖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铁铭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程耀堂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副院长职务;
惠燕同志不再担任校产管理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国医堂等)副总经理(副处级待遇)职务;
张晓军同志不再担任校产管理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国医堂等)副总经理(副处级待遇)、直属党支部委员职务;
胡容峰同志不再担任科研实验中心副主任、科研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莉同志不再担任中医临床学院副处级辅导员职务;
詹中华同志不再担任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副处级辅导员职务;
方晓同志不再担任护理学院党总支委员、副处级辅导员职务;
张博同志不再担任人文学院副处级辅导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