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发〔2017〕69号
关于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从现在起到12月中旬,进行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和支委的设置
在职教职工党支部按系(所)、专业、教研室、部门等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与设置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纪检委员,可以兼任。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三、程序步骤
1.党支部设置调整。各分党委(党总支)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党支部进行设置与调整,于12月1日下午4:00前报党委组织部(见附件),12月4日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汇报后,给予答复。
2.总结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上一次换届以来的工作,总结经验,找准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充分发扬民主,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各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正式候选人。
4.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与审批。各党支部向分党委(党总支)呈报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各分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批。
5.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查同意后,各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大会上,要认真总结党支部上一届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6.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各党支部将选举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分工情况报分党委(党总支)批准。
8.各分党委(党总支)将所属党支部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分工情况报组织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的研究安排。要组织党员认真学好文件,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把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党内一次学习教育的过程,作为基层党组织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的过程。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的建设,为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求严格,程序性强,各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具体工作流程及有关文书材料可参照此前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南》进行。
3.建立换届工作档案并及时备案。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建立专门的工作档案,并将所属党支部换届结果报组织部备案(纸质和电子版)。
联系人:张扬,联系电话:68129035,邮箱:58245065@qq.com
附件:
安徽中医药大学党支部设置情况摸底表.doc
中共安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