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部分省直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1月13日,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张荣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调研员、副处长张宗萍,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处长王忠等检查组一行莅临我校,对我校2008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被列入检查的省属高校还有阜阳师范学院。
  汇报会上,张荣国介绍了专项检查的目的、内容、方式和重点。《干部作用工作条例》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组织干部工作多年实践的结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为推进我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贯彻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习执行有关规定情况、2008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贯彻省委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情况、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纪律规定情况。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检查。
  我校党委书记王大鹏代表学校党委从“认真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2008年1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加强干部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我校机构设置及处级干部职数配备情况”等方面作了工作汇报,重点汇报了2008年以来,我校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后,在全省高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的同时,实行第三轮干部聘任和公开选拔4名副处级干部的情况。
  校领导王大鹏、雷广宁、彭代银、李泽庚、张永群、刘新跃,党委委员马勇、徐文龙,机关处室正、副处长,各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附院为正高职称人员),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教代会执委等参加了汇报会,并就学校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和新提拔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后,检查组一行还通过实地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与党政领导、机关处室及二级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进行了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叶兰兰/文图)



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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