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组〔2010〕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培养树立一批战斗堡垒作用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
(一)评议主题及内容
主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着重围绕“新时期如何发挥党员的先进性”这一主题进行学习评议,具体内容有六个方面:
1.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对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的党内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出切实有效地改进措施。
2.各单位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在评议中,看工作作风是否更加扎实,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注重把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和树立良好作风作为评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看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是否更加深化,看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是否更加清晰,是否站在学校改革发展的前列,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和校纪,做到令行禁止,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5.是否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6.能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
(二)具体工作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具体负责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进行。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
1.宣传动员(2010年5月24日至5月26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要及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迅速传达学习文件,分析本单位党员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通过学习和讨论,着重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掌握标准、明确目的,为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进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要将此项活动向党外群众通报,充分调动党外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积极性。
2.组织实施(2010年5月27日至6月15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要迅速启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党员自查。在系统总结近两年本人工作表现和发挥作用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本着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主观、少讲客观,多讲个人、少讲集体的原则,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问题和根源,在“是否合格”和“是否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上进行自我认定,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2)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自我总结后,支部要对每个党员思想、工作等表现情况逐一进行评议。评议中要引导帮助党员查找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论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评议后每个党员都要根据大家对自己的评议意见,认真修改自我评价材料,并填写《安徽中医学院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
(3)认定等次。召开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各方面对党员的评价和反映,提出合格、不合格的初步认定。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后,再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认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可直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党员个人有违纪行为的,不能评为合格等次,对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要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和处理。预备党员不定等次。
二、评选先进工作安排
各基层党组织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评选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学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后进行表彰。
(一)评优标准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严格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力求实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有计划发展党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3)工作机制好。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本单位实际,切实履行党组织职责;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党内制度完善,民主氛围好,落实措施得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4)工作业绩好。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形成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5)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
优秀共产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环节中需获得“合格”等次,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标准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了具备优秀党员的标准外,还应具备:
(1)理想信念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能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
(2)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岗位业绩好。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4)服务群众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履职能力好。热爱党务工作,从事党务工作的时间连续3年以上,主动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能够带领所在单位师生医护员工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研究,好中选优,准备事迹材料,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3.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由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并从中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25个(其中党总支层面9个、党支部层面16个)、优秀共产党员94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3人,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与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目的。
(二)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进工作,对党员来说,是一次党性观念的检验,每个党员都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意义,积极主动参加活动。各级党组织在活动期间要有记录和签到,尤其是评议期间不得请假。因公外出,要从严掌握,事后必须及时补课。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各单位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内容、时间、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做到讲究方法,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努力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进工作的质量。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