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成果,全面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培养树立一批战斗堡垒作用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校组〔2010〕13号文件(《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暨评选先进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经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民主推选和自荐,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认真评审,学校党委决定授予研究生部党总支等9个党总支(附院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授予中医临床学院党总支教工第一党支部等16个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授予胡玲等94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授予金晓琴等23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光荣称号。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与广大师生医护员工一起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勤奋地做好本职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取得更大的成绩。
学校党委号召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医护员工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以“科学发展创先进,振兴中医争先锋”为主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着力在推动科学发展、培养优秀人才、促进校园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