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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中医学院基层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供参考)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9-04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委员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为20%,正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2、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未出席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出席选举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则在后面的空栏内填写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画“√”。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4、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5、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监票人、计票人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监票人、计票人须经党员大会通过。计票人、监票人负责选举的监督、选票的统计和汇总,并填写好选举结果报告单。

    6、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投票按监票人、计票人、党员顺序依次进行。

    7、正式选举时,委员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如果候选人赞成票均未超过半数,应重新选举。

    8、投票完毕,由监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票时要注意清理出无效票。选票清点后,计票人计票。计票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主持人。

    10、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宣布选举结果时,按选票上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报告所得票数。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党委组织部。 

    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